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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
部门职能
    部门职能

    研究分析社会事业发展相关趋势,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民政、体育、残疾人等社会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推进社会资本进入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政策;按规定权限,办理社会发展领域投资项目有关事宜并承担责任;综合研判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发展趋势,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全市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等发展规划、计划;统筹推进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