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漯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抓紧编报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各功能区发改部门、农业部门: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标准筛选上报。按照省发改委下发的通知要求,请各县区发改委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做好本地区的项目筛选上报工作,加强项目的前期审查,对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要对项目单位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筛查,确保不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单位的项目,防止虚假申报、重复申报。
二、认真落实好项目要件。各地发改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协调,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申请项目时一并报送正式请示文件、投资计划申请表(附件3)、绩效目标表(附件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配套资金承诺函、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等有关材料。各县区在正式请示文件中要对所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要有明确承诺意见,同时在请示文件须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县/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严格按时限要求报送。请各县区于11月24日前以发改委和农业农村局联合行文形式将投资计划申报文件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发改委农经科(3份)和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3份)。并同步在“国家重大项目库”推送市发改委。每个县(区)可以申报1个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和1个数字农业建设项目。
联系人:丁许龙 3132302 杨效欣 3133329
附件:1、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数字农业农村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XX县区XX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需求申请表(样表)
4、XX县区XX专项2022年绩效目标表(样表)
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漯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