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清费减负政策,2018年先后停征排污费、海洋工程排污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专利收费中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PCT专利申请中的传达费,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降低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占用费、卫星通信频率占用费。共计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