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二、事项编码:1141110000577743393X41100413100101
三、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四、办理部门: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办理地点:漯河市行政服务中心黄山路大厅1楼北岛综合受理窗口
六、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七、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申报材料:
1、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
2、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审批申请文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九、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办理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三(四)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合理划分审批权限。按照项目性质、资金来源和事权划分,合理确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的项目审批权限。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具体的权限划分和审批程序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实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七)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编制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明确计划期内的重大项目,并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统筹安排、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依据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政府投资。建立覆盖各地区各部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库,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政府投资。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信息统一管理机制,建立贯通各地区各部门的项目信息平台,并尽快拓展至企业投资项目,实现项目信息共享。改进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要在咨询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等科学论证基础上,严格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经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部分改扩建项目,以及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以简化相关文件内容和审批程序;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单位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结果样本:文书
十二、收费信息:不收费
十三、收费依据:无
十四、联系电话:0395-3177025
十五、监督电话:0395-3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