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价格认证中心在委七楼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相关负责同志就《意见》制定和实施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相关材料,对《意见》的背景意义、适用范围、国家具体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深入学习,就贯彻落实进行了热烈探讨。大家一致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联合发布《意见》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在司法、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为今后更好的开展这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