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对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 第80号建议的答复

杨舍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市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有序开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始终把发展光伏发电产业作为促进能源结构优化,推动能源发展方式转变,落实“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重要抓手。为了切实加快我市光伏产业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建设项目积极性,促进我市光伏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编制完成《漯河市风电光伏发电整体开发方案》,确保全市风电、光资源统筹规划,有序开发。二是成立了发展改革委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局、教育、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委、事管局、电力公司以及金融单位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持续对各县区、有关能源企业进行服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相关事宜。三是认真搞好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四是加强宣传学习,提高对发展光伏产业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较好成效和突破性进展,临颍县、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开发区等5个县区列入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范围,村级光伏扶贫小电站项目成为脱贫攻坚中的“阳光工程”、“良心工程”截止2021年底,我市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30.1万千瓦全市发电总装机规模的18.9%

通过调查了解,我市大多县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采取的是“1+1+X”建设管理模式,即每个县区属地平台公司与一家大型能源企业签订投资协议,牵头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同时按照竞争不垄断的原则,允许多个企业参与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这样做的优点是可以充分发挥牵头企业技术优势、政策性银行资金优势以及骨干企业资源协调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全面提升县域乡村能源生产和消费水平。缺点是投资主体多,不便于管理,容易打乱仗。正如您所言,由于屋顶光伏开发存在资源散、业主多、标准低和开发时序、区域不确定性较大等问题,与电网规划建设不能及时充分对接,有可能造成现有配电网无法满足大规模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的接入和消纳。

“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指引下,新能源开发规模将呈爆发式增长整县区屋顶光伏发电开发,事关漯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漯河经济全局发展。目前,2021年漯河市已全面启动整县区屋顶光伏发电开发工作,各县区制定了开发方案、工作台账,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市上下共同努力,建成投运一大批光伏风电项目,有力支撑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支持我市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有序开发确保各项目标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服务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省发改委等上级业务领导部门精心指导下,市发改委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协调市教育、卫健、住建、电力以及金融单位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管,完善政策措施,持续对各县区、有关能源企业做好服务指导及时有效地协调解决整县区顶光伏发电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我市屋顶光伏发电开发工作。

2、加大督导力度。督促指导牵头开发企业要主动担当作为,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与各县区、市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搞好配合,统筹推进项目建设,组织好参与开发工作的其他能源企业,进一步完善开发方案,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助力漯河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3做好接入消纳。督促指导试点区县政府根据已确定规模,加强与市供电公司沟通,充分衔接电网发展规划、新能源消纳能力,进一步完善本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方案,政企协同做好配电网改造工作同步督导项目业主按照储能配置等要求做好相应配套设施建设保障光伏项目大规模接入电网的需求,做到“应接尽接”。

4营造良好环境。借助漯河日报、电视台、单位网站等各种媒介渠道,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光伏发电作为加速新能源产业发展、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性,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最后,真诚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发改委的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联系电话:3163525

联 系 人:李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