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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第八届漯河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80101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郭娜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信用漯河建设的提案已经收悉,现结合我委职能答复如下: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从优化信用环境、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出发,以数据归集共享为基、以应用落地实施为本、以特色创新为魂,紧扣制度完善、平台建设、分级分类、应用落地、联合奖惩关键点,突出信用+食品名城特色化创新应用引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在重点工作上实现五个突破,为信用漯河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坚持高点定位,在信用平台开发建设上实现突破;加强政策设计,在制度设计上实现突破;打破信息壁垒,在数据归集上实现突破;坚持应用导向,在信用应用上实现突破。坚持创新引领,在信用与特色产业结合上实现突破。主动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大力推动信用联合奖惩,积极创新信用惠民应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努力打造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标杆城市。2022年漯河市成功创建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在推动信用数据共享方面,一是优化信用信息平台功能。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全市一体化信用监管、合同履约监测、信用考核评价管理等系统,构建智慧共享、智慧监管、智慧应用三大服务体系,支撑重点领域信用应用。二是夯实信用信息基础。根据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信用信息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归集。加快推进合同履约、公积金、机关群团登记、学校主体登记、农村集体经济信息、医疗机构及血站登记、特种职业证件信息、公共交通、公共资源交易、水气暖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打造本地各类信用信息共享总枢纽

在行政服务中应用信用监管方面,一是创新事前信用监管。健全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市场主体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依托政府网站、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将信用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事中信用监管。以河南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等级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提高信用关联率和监管抽查精准性,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完善守信激励措施,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监管、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等方面为诚实守信主体提供便利。三是完善事后信用监管。依法依规认定失信惩戒对象,严格依据国家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和河南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惩戒措施。综合运用约谈、函询等形式限期纠正市场主体失信行为,履行处罚义务,完成信用修复。进一步规范信用修复标准和流程,畅通信用修复渠道。

在深化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方面,一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快双公示十公示制度拓展,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八类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深化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督促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履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和会议纪要批复文件承诺事项。二是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以金融、税务、消费、物流、工程建设、电子商务、中介服务等领域为重点,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各类市场主体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经常性开展行业诚信宣传教育,提高行业市场主体守信自觉。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市场主体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安全生产遗憾等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自身信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违法失信风险。三是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医生、教师、会计师、律师、家政服务人员等重点职业人群信用档案,在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提供信用状况查询服务。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行业协会加强重点职业人群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重点职业人群树立良好信用意识,积极维护自身信用。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总职能,指导各部门、各单位以获批全国信用示范区为契机,以应用为导向,按照信用信息评级化、行业管理规范化、信用应用产品化、联合奖惩常态化、创新试点特色化、宣传教育经常化的思路,推动各行各业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探索路子、提供经验。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最后,真诚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我委的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