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二、事项编码:1141110000577743393410704042W0001
三、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四、办理部门: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办理地点:漯河市行政服务中心黄山路大厅1楼北岛综合受理窗口
六、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七、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
八、申报材料
1、申请人所属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直管县(市)发改部门出具的申请文件
2、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吿
3、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4、申请人所属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省辖市、直管县(市)发改部门出具的申请文件
5、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吿
6、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7、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吿
8、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九、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办理依据:《一、《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4号令)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负责指导协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运行评价。”第六条:“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五)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第二十七条:“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可参考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制定相应政策,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二、《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18〕939号,发改、财政、科技、税务、海关等部门联合发文)第四条: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郑州海关负责省企业技术中心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省企业技术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管理部门是省企业技术中心的直接管理单位,负责省企业技术中心的创建、日常管理等工作。三、《漯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漯河市科学技术局、漯河市财政局、漯河市国家税务局、漯河市地方税务局 2017[373]号)第一章第四条 漯河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市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漯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开展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
十一、结果样本:文书
十二、收费信息:不收费
十三、收费依据:无
十四、联系电话:0395-3177025
十五、监督电话:0395-3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