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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
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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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研判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趋势,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全市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和修订投资项目核准目录的建议,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衔接平衡重大建设项目;统筹平衡涉及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项目;拟订扩大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引导民间资金投向,建立重大项目社会公开发布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牵头组织全市特重大自认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拟订全市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政策意见;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等审批事宜并承担责任;协调建设工程造价有关计价标准的拟订;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研判相关发展趋势;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备选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外商投资项目,审核、备案境外投资项目并承担责任;承担外商直接投资和国外贷款项目采购设备减免税确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