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发改投资〔2024〕64号
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变更漯河市智慧岛数字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漯河发投数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变更漯河市智慧岛数字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的请示》(漯数投〔2024〕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我委于2023年11月23日以《关于漯河市智慧岛数字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漯发改投资〔2023〕387号文)批复该项目。为满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有效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根据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说明,同意你单位对漯河市智慧岛数字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调整。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原批复为:项目占地面积6700.00㎡(约10.05亩)。总建筑面积23000.00㎡,包括地上建筑面积16683.00㎡(数据机房720.00㎡,数字化处理中心7620.00㎡,创业孵化中心4200.00㎡,科技研发中心2780.00㎡,综合服务中心1363.00㎡)地下建筑面积6317.00㎡。机动车停车位200个,充电桩5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60个。广告设施1项,数据机房机电设备1项,数据机房服务器设备1项。
现调整为:项目占地面积6700㎡(约10.05亩)。总建筑面积23000㎡,包括地上建筑面积16683㎡(数据机房720㎡,数字化处理用房7620㎡,创业孵化用房4200㎡,科技研发用房2780㎡,综合服务用房1363㎡),地下建筑面积6317㎡。机动车停车位200个,充电桩5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60个。广告设施1项,数据机房机电设备1项,数据机房服务器设备1项。
除上述调整外,该项目的其他事项仍按照漯发改投资〔2023〕387号文执行。
2024年4月18日
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