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关于印发漯河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漯发改经贸〔2019〕6号)予以废止。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