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春暖花开之时,购物消费、餐饮消费也随之无声般复苏,当我们在用购物、美食抒发春天的喜悦时,也当思一粥一饭来之不易,警惕“舌尖浪费”回潮……
作为消费者,应该自觉管住舌尖上的挥霍。
——践行健康文明新“食”尚。聚餐时应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分餐制,避免交叉传染;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就餐时本着“够吃就行”的原则,自觉做到“吃多少点多少”,养成“剩菜打包”的好习惯;
——杜绝食品攀比消费,树立节约意识。购买食品适度适量,不剩余、不随意丢弃;举办聚餐活动及婚丧宴席时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
——坚决制止“舌尖上的浪费”。对经营者的诱导消费, 消费者要自觉维权,可以拨打全国12315平台或者12345市民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那些食品浪费行为将会受到惩处?
——餐饮服务提供者: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未主动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设有食堂的单位:未制定或者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严重浪费食品,未采取措施整改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被约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整改。
餐桌文明是一座城市文明素养的综合反映,小餐桌、大文明,让我们遵守用餐秩序,理性消费、不搞攀比,践行光盘行动,让漯河食品名城,因餐桌文明之风而更加美丽。